:住民团体的综合所得,以每一征税年度的支出额减除用度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,为应征税所得额。因而,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支出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:(1)根本减除用度6万元;(2)专项扣除,包罗住民团体依照国度划定的范畴和尺度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、根本医疗保险、赋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;(3)专项附加扣除,包罗后代教诲、持续教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存款利钱大概住房租金、奉养老人等付出;(4)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包罗团体缴付切合国度划定的企业年金、职业年金,团体购置切合国度划定的贸易安康保险、税收递延型贸易养老保险的付出,以及国务院划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;(5)团体对教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悲奇迹救济。
同时,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以征税人一个征税年度的应征税所得额为限额;一个征税年度扣除不完的,不结转当前年度扣除。